| 关于2005年度社会化评议结果和奖惩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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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12 23:31 文章来源:http://www.lsjz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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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发〔2005〕17号
中共冷水江市委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5年度社会化评议结果和奖惩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2005年12月11日,我市在市工人文化宫举行2005年度社会化评议职能部门大会,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及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干部代表及村(居)民代表,机关干部代表(含离退休老同志代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等各界代表近1000人,对全市40个职能部门进行了评议。根据冷办发〔2005〕62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评议结果和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议结果
(见附表)
二、奖惩情况
(一)给予评议分数为第一名的市工商局记集体三等功,并奖励人民币5万元;给予第二名市国税局全市通报嘉奖,奖励单位人民币3万元;给予第三名市财政局全市通报表扬,奖励单位人民币1万元。同时以上三家单位在年底的年度考核中增加5%的优岗比例。
(二)对评议分数为倒数第一名,且不满意率在40%以下的市煤炭局党政一把手进行组织调整,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市委另外行文);对评议分数为倒数第二名的市公路局给予“黄牌警告”;对评议分数为倒数第三名的市安监局给予通报批评。对评议分数为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十名的市煤炭局、市公路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市 电力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规划局、市 房产局等10个单位,市委、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促进会,帮助分析原因,加强整改。
(三)按照冷办发〔2005〕39号、冷办发〔2005〕6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以上单位在2005年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中分别予以加分或扣分。其他被评议单位和未评单位按冷办发〔2005〕62号文件有关规定,在2005年度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中计分。
希望市工商局等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市煤炭局等10个单位认真总结反思,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全面深入的整改。全市各职能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以后进单位为教训,进一步转换机关职能,转变干部作风,规范行政管理,改进服务手段,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冷水江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冷水江市委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
200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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