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兑现2004年度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优惠政策及对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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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20 19:02 文章来源:http://www.lsjzs.com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新闻 |
中共冷水江市委办公室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兑现2004年度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
优惠政策及对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的
通 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2004年,全市各单位深入贯彻“工业强市、民营富市”发展战略,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为鼓励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
一、根据冷发〔2004〕11号文件规定,兑现符合条件的岩口镇等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004年度新设企业新增地方税收市、乡二级对半分成的政策,兑现金额合计36.7万元。(见附件一)
二、根据冷发〔2003〕16号、冷发〔2003〕26号文件规定,兑现符合条件的冷水江市中孚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新增地方税收的财政扶持政策,金额合计14.4万元。(见附件二)
三、根据冷政发〔2004〕3号文件规定,兑现引进外资中介人奖励。市环保局谢智能同志引进外资设立娄底兴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55万元,给予奖励2.28万元;市招商引资局陈梅同志引进外资设立娄底五环化工有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给予奖励0.5万元。
四、根据冷发〔2004〕11号文件规定,对改制招商成功的市电化总厂改制组等22个改制组给予奖励,合计金额16.38万元。(见附件三)
五、授予岩口镇“2004年度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目标管理一等奖”荣誉称号。
六、授予潘桥乡、岩口镇、市工商局、市工业企业改制办公室、市流通企业改制办公室、市经济工作局等6个单位“2004年度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各奖励5000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上下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把我市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推上新台阶。
附:一、2004年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新设企业新增地方
税收分成金额明细表
二、2004年度新设企业新增地方税收财政返回金额明细表
三、改制招商成功的项目奖励名单
中共冷水江市委办公室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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